关于申报2018年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2-13点击:

各单位:

现将2018年度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本年度的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二、网上申报校内截止时间

请申报人务必于2018年2月24日前,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

三、申报系统网址

http://124.205.136.218:8088/xmsb/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四、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首先进行个人注册,个人注册信息须填写完整,保证真实(已注册人员无需重复注册)。

2、申报人在网上提交申报书和活页后,校社科处在系统中进行审核。

3、校社科处审核通过后,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秘书处将在申报时间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申报人所在单位于2018年3月1日前,将汇总后的纸质版《申报书》(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10份报送至校社科处。

五、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必须围绕课题指南(见附件1)中所列题目,超出课题指南范围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申报项目须按照新修订的《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申报书》(2018年1月制)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将被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3、申报项目全部实行资格审查、通讯评审和会议终审的方式,《申报书》论证部分的字数不超过4000字,《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3000字,《活页》不得透露申报人有关信息和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字数超过规定、活页透露申报人信息的,一律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六、申报人资格

1、高等院校的人员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已经获得博士学位。

2、有不少于3人参加的课题组。

3、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者已出国并仍将在国外停留半年以上,或者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准备出国停留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得申请项目。

4、科研项目结项鉴定为“不予结项”的课题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

5、在职人员须从所在单位申报,兼职人员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七、申报限制要求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8年度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的限报1项,同时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不超过1项。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年3月7日之前的可以参加本年度申请,申请时须提交结项证书复印件。)。

3、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须在《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申请时须提交相关项目证书复印件。)

4、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则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八、经费资助

重点项目采取专项委托,面上项目接受公开申报。面上项目资助额度为每项3万元。

九、研究期限

重点项目为2年,面上项目为1年。

十、其他说明

1、申报书和活页下载地址见申报系统主页上的“申报材料下载”处。(项目申请书及活页可在线填写,也可离线填写)。申报人根据要求填写申报书及活页并上传至申报系统。

2、获准立项的《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3、最终成果实行会议评审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社科处联系人:许蔚萍;电话:58699928;电子邮箱:skxm@nuist.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404室。

附件1:2018年国家旅游局科研课题指南.doc

附件2: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doc

社科处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