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近日,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0〕12号,附件1),现及时发布信息,并通过各平台共享。
一、支持重点
(一)“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
支持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响应“一带一路”倡议,面向“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优先支持技术成果在合作国家实现应用示范,促进我省技术或产品走出去。
申报单位应为建有国家或江苏省重点实验室、拥有科技部等国家部委认定的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的高校及科研机构,以及有实力、有较好合作基础的企业,其中企业申报的项目须在合作国家实现应用示范。主要外方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应为已同中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参见“中国一带一路网”https://www.yidaiyilu.gov.cn的“国际合作”—“各国概况”栏相关内容)。
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对于企业申报的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项目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对于企业申报的项目,各设区市每家推荐不超过2项;县(市)、国家及省级高新区每家推荐不超过1项。
国家及江苏省重点实验室、科技部等国家部委认定的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每家可通过相应的依托单位(高校、科研机构)申报1项,项目负责人应为上述实验室/研究中心的负责人或骨干成员,项目研究内容应符合上述实验室/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
(二)政府间双边创新合作项目,企业牵头申报,我校可参与申报。
(三)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企业牵头申报,我校可参与申报。
(四)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具备相关条件,可积极申报。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境内外合作双方单位应具有良好的交流合作基础,并就合作项目已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等文件。境内参与单位之间也需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合作文件应规范严谨,签字盖章齐全有效,明确各方在合作中的职责分工,并包括知识产权专门条款,同时明确签字各方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等信息。外文合作文件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创新国际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应提供具有海外合作渠道或拥有海外研发机构/海外联合实验室的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时仅有合作意向书的项目,获得立项后须在签订项目合同时提供正式的合作协议。
2、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境内外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人类遗传资源、种质资源等方面合作的,须事先履行境内有关审批手续。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需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工作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有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在研项目的企业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不得再申报本年度本计划项目;一个企业限报一个本计划项目。本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4、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
三、遴选材料报送
我校可依托国际联合实验室申报1项,将推荐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2020年2月16日下午4:30之前报送至科技处重大项目办。同时将推荐的项目排序,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2),学院分管科研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一同报送至重大项目办,并发送电子档至zdb@nuist.edu.cn。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正式推荐上报人选,并即时反馈信息。
四、时间节点及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210.73.128.81)。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以项目申报人员的身份登陆在线填报。相关佐证材料需在网上填报上传以供网络评审。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2、首次申报人员需在系统进行注册,注册用户全称与用户名均以中文姓名注册,若有重名加学院简称以示区分,注册成功后科技处将激活账号方可登陆系统填报。
3、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需经主管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打印带水印的纸质申报书;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合作意向书及其他佐证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六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核表》,除申报书明确要求之外的不需在网上填报上传。
4、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17:3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4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请相关老师可加入学校科研基金交流群,群号:273829633。加入时务必以实名制,加入后修改群名片:学院名称-真实姓名。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技处重大项目成果管理办公室马奋华,联系电话:025-58731157。
附件1: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0〕12号).pdf
附件2: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xls
科学技术处
2020月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