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为人师表、教风严谨、教学精湛的师德风范,发挥优秀教师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励教师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我院教育教学质量,学院拟开展2018年度“本科教学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优秀的教育教学技能技巧,突出的教学成果;
3、关心学生、爱护学生,深受学生的好评和尊敬;
4、本年度承担普通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含集中实践教学);未发生过教学事故;未发生过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和试卷抽查不合格的情况。
5、本年度教学督导评教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二、推荐评选名额
10人
三、推荐评选办法
1、综合评价成绩指标权重70%:前两个学期的学生评教权重占30%+教学工作量指标权重占40%+教师同行评价30%。
2.教研成果(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31日获得的成果)指标权重30%:参评教师在本年度具有下列情况的,给予每项10分的加分,同类项目只计一次,累计加分不超过40分:
1)指导本科生获得省级学科竞赛奖励;
2)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3)指导本科生发表核心以上论文;
4)指导本科生省级以上大创项目;
5)编著正式出版教材;
四、报送申报材料内容和要求
1.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推荐表,提交相应书面材料:
(1)填写《管理工程学院“本科教学之星”申报表》一份(见附件1),电子版请发送至:shi.yonghua@163.com,联系人:史老师,58731497。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2月15日。
2.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按照评选办法,择优排序,报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后,将拟评“本科教学之星”名单于学院网站公示,并予以表彰。
管理工程学院“本科教学之星”申报表.docx
管理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