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福彩爱心助学活动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21]4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组织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福彩爱心助学活动(以下简称“福彩助学”)资助对象为2021年秋季入学的江苏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受助对象须品德优良、学习成绩优秀,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受到处分的学生不得享受资助。
二、资助标准
“福彩助学”资助标准是每人5000元,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补助。
三、资助人数
全校共有50个资助名额。参照各学院2021级正式认定的江苏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数,各学院资助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学院
| 福彩名额
|
1
| 应用气象学院
| 1
|
2
| 遥感与测绘工程学院
| 3
|
3
| 海洋科学学院
| 1
|
4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5
| 自动化学院
| 4
|
6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6
|
7
|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8
|
8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
|
9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2
|
10
| 法政学院
| 1
|
11
| 管理工程学院
| 2
|
12
| 商学院
| 6
|
13
| 文学院
| 2
|
14
| 艺术学院
| 1
|
15
| 长望学院
| 2
|
16
| 龙山书院
| 1
|
17
| 教师教育学院
| 5
|
18
| 人工智能学院
| 2
|
合计
| 50
|
四、时间安排
1.10月25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提出资助申请,填写并提交《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2.10月29日前,各学院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审核,并根据指标名额、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初步确定资助名单,并在院内公示三天。
3.11月1日上午11:00前,将《申请表》(附件1)(注意:此表一式两份)、《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受资助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210室),《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通过奥蓝系统消息发送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冉冉老师。
4.11月1日下午,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学院提交的资助名单。
5.11月2日至11月8日,学校将拟确定的资助名单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6.11月9日,学校上报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名单。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积极宣传“福彩助学”相关政策,要使院内学生特别是2021级江苏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了解“福彩助学”的评审政策及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和申请办法;评审过程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确保资助资金真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各院需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处理各类反馈意见。
2.各学院应加强对评审过程的管理,认真审核申请学生填写的《申请表》的各项内容,申请学生的个人基本情况、家庭基本情况等必须填写准确、规范,申请理由必须能够详细说明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在校综合表现等(字数应达200字左右),院系评审意见须对申请学生的实际困难情况、在校的综合表现、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等作综合评价。
3.各学院应认真指导获得资助的学生合理使用资助资金,引导他们积极进取,努力学习,自立自强,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58731397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申请表
附件2: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
附件1: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申请表.doc
附件2: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名单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