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福彩爱心助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10-21点击:

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苏福彩爱心助学活动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21]4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组织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福彩爱心助学活动(以下简称“福彩助学”)资助对象为2021年秋季入学的江苏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受助对象须品德优良、学习成绩优秀,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受到处分的学生不得享受资助。

二、资助标准

“福彩助学”资助标准是每人5000元,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补助。

三、资助人数

全校共有50个资助名额。参照各学院2021级正式认定的江苏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数,各学院资助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学院

福彩名额

1

应用气象学院

1

2

遥感与测绘工程学院

3

3

海洋科学学院

1

4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

5

自动化学院

4

6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6

7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8

8

数学与统计学院

2

9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

10

法政学院

1

11

管理工程学院

2

12

商学院

6

13

文学院

2

14

艺术学院

1

15

长望学院

2

16

龙山书院

1

17

教师教育学院

5

18

人工智能学院

2

合计

50

四、时间安排

1.10月25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提出资助申请,填写并提交《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2.10月29日前,各学院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审核,并根据指标名额、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初步确定资助名单,并在院内公示三天。

3.11月1日上午11:00前,将《申请表》(附件1)(注意:此表一式两份)、《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受资助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210室),《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通过奥蓝系统消息发送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冉冉老师。

4.11月1日下午,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学院提交的资助名单。

5.11月2日至11月8日,学校将拟确定的资助名单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6.11月9日,学校上报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名单。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积极宣传“福彩助学”相关政策,要使院内学生特别是2021级江苏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了解“福彩助学”的评审政策及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和申请办法;评审过程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确保资助资金真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各院需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处理各类反馈意见。

2.各学院应加强对评审过程的管理,认真审核申请学生填写的《申请表》的各项内容,申请学生的个人基本情况、家庭基本情况等必须填写准确、规范,申请理由必须能够详细说明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在校综合表现等(字数应达200字左右),院系评审意见须对申请学生的实际困难情况、在校的综合表现、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等作综合评价。

3.各学院应认真指导获得资助的学生合理使用资助资金,引导他们积极进取,努力学习,自立自强,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58731397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申请表

附件2: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

附件1: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申请表.doc

附件2: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名单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