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瑞华启梦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4-04点击:

各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安心学习生活,顺利完成大学学业。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出资在我校设立“瑞华启梦助学金”。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学发[2022]06号)相关规定,现就2022年“瑞华启梦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2022年“瑞华启梦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2021级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纪律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其中优先考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5.学习态度端正,上一学期必修课初次考核成绩无不及格;

6.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过自身和家庭实际支付能力的物质享受;

7.有下列情况不予资助或在下一年度评审时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生活中有高消费行为;

(2)有违纪违规行为;

(3)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

(4)在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5)一年内必修课考试不及格且补考不及格门数超过两门(含两门);

(6)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再符合规定的资助条件。

二、资助标准

“瑞华启梦助学金”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年,一助四年,逐年发放。

三、资助人数

2022年“瑞华启梦助学金”资助名额共50人。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序号

院系名称

名额

1

大气物理学院

2

2

地理科学学院

1

3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3

4

法政学院

2

5

管理工程学院

2

6

海洋科学学院

2

7

化学与材料学院

2

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

9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4

10

教师教育学院

2

11

龙山书院

7

12

人工智能学院

1

13

商学院

3

14

数学与统计学院

1

15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学院

1

16

文学院

4

17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1

18

遥感与测绘工程学院

2

19

艺术学院

1

20

应用气象学院

4

21

长望学院

2

22

自动化学院

2

总计

50

四、评审安排

1.48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提出资助申请,填写并提交《瑞华启梦助学金申请表和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书》”),对照评审条件详细说明高中时期和大学入校后的表现及未来规划。同时向学院提交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情况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教务处盖章的上一学期成绩单。

2.415日前,各学院审核学生的申请,提出建议资助学生名单,并将初评结果在学院网站或公告栏公示三个工作日。

3.418日下午15:00前,请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

(1)纸质版材料:

①学生本人签字、正反打印的《申请表、申请书》(附件1);②经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瑞华启梦助学金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

③省资助申请平台打印、学生签字、学院盖章的《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教务处盖章的上一学期成绩单。

请各学院将以上纸质材料按要求报送至行政楼210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电子版材料:将《瑞华启梦助学金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通过奥蓝系统发送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冉冉老师。

4.425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报请校“瑞华启梦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集体审议,并将评审结果报送瑞华慈善基金会。

5.429日前,资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

6.5,发放助学金。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依据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和学校分配的指标,规范组织评审,确保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公正公平,确保资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2.各学院应明确专人负责,统筹组织“瑞华启梦助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3.各学院应加强对获资助学生的教育和引导,教育他们珍惜所获资助,努力学习,积极进取,用更加优异的成绩和表现回报捐赠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