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管理工程学院学位点建设,认真做好学院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努力提升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依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文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通过双向选择,在充分尊重导师和研究生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希望每位通过学校审核的硕导均有机会指导研究生。
(二)根据导师自身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学术水平、指导能力等研究生培养条件,合理确定其指导数量。
(三)综合考虑培养质量、培养条件、师生配比、就业状况等因素,合理调控每名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数量限额,确保每位老师所指导研究生人数不超过学校规定的上限。
(四)为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实行动态调控。当年培养的研究生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毕业论文奖励,其指导老师可以在现有标准下增加1个名指标;当年指导的研究生毕业论文盲审均分低于80且排名倒数前三的指导老师或者研究生开题效果较差的指导教师,其在现有标准下酌情减少1个名指标。
(五)为提高研究生招生宣传效果,对招生宣传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导师,其在现有标准下酌情增加1个名指标。
(六)本方案只适合于2021年研究生导师双选。
二、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硕
(一)根据学校的相关要求,新评的硕导只能指导1位研究生。
(二)我院“龙山学者”导师,原则上可以指导1-2位研究生。
(三)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者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正高职称导师,原则上可以指导1-2位研究生。
(四)其余各类导师,原则上最多只能指导1位研究生。
(五)上述各类导师均需通过学校本年度硕士导师招生资格审查。
三、金融工程专硕
(一)根据学校的相关要求,新评的硕导只能指导1位研究生。
(二)本院正高职称的导师,本年度指导的学硕与专硕之和原则上不超过4名。
(三)本院金融方向的副高职称导师,本年度指导的学硕与专硕之和原则上不超过3名;本院金融方向的讲师,本年度指导的学硕与专硕之和原则上不超过2名。
(四)本院非金融方向的非正高导师,本年度指导的专硕原则上不超过1名。
四、导师研究生双选程序
(一)学院召开导师及研究生双选会,导师和研究生见面,师生充分沟通交流,相互介绍各自情况。
(二)会后,研究生和导师开展双向选择,互相联系(导师联系方式可以咨询研究生秘书高红),交换意见。
(三)学院对双选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根据学校相关制度规定,进行统筹调整。
管理工程学院
2021年8月31日